退換貨政策

【退貨退款申請說明】

  1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 7 天猶豫期之權益,而退貨申請須在「收到商品起算7天內」提出申請(以領取商品的時間為憑)。

  2. 猶豫期期間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的狀態(完整包裝、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等..),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將影響您的退貨申請與否。(瑕疵品除外)

  3. 確認貨品完整,請將「發票」附上,用以證明您購買的品項,並請您將貨物寄回以下指定的退貨地點
    「338-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99號12樓之一 」龍辰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客服部 收 ;連絡電話 : 03-212-8312。

  4. 申請退貨隔日起算15天,若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 

【退貨商品包裝說明】 

  1. 商品外盒請勿直接黏貼物流單寄送,請另加外包裝袋,避免破壞商品外盒或原包裝,影響您退貨的權益。

  2. 購買多樣商品,因商品由不同廠商出貨,請個別還原包裝。

  3. 請於退貨商品外包裝附上:「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地址」以利退貨作業查詢。